「创建“枫桥式”人民法庭」印江合水法庭:巧用诉讼费用杠杆 赋能先行调解
「创建“枫桥式”人民法庭」印江合水法庭:巧用诉讼费用杠杆 赋能先行调解
「创建“枫桥式”人民法庭」印江合水法庭:巧用诉讼费用杠杆 赋能先行调解“真没想到没花一分钱诉讼费,拖欠的工资就拿到手了!”此前,合水(héshuǐ)镇某幼儿园教师看着(kànzhe)手机到账信息感慨道。这起(zhèqǐ)涉及严某、任某等20人的幼儿园合同纠纷(jiūfēn)案,曾因办园经营权多次转让、累计拖欠76156元工资及材料款,引发网络舆情和矛盾纠纷。合水法庭受理材料后,第一时间启动“先行调解”机制,发挥诉讼费用杠杆作用,联合(liánhé)镇党委(zhèndǎngwěi)、综治中心、学区办等多方(duōfāng)力量现场调解。法官(fǎguān)向当事人(dāngshìrén)算清“成本账”:若进入诉讼程序,不仅需预交案件受理费,还可能(kěnéng)因庭审周期长导致权益兑现延迟;而先行调解不仅零费用,还能通过司法确认快速固化协议效力。最终,经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。为了实质性化解该起矛盾纠纷,后经法庭督促,各方当事人于10日内全部履行(lǚxíng)完毕各自义务。
无独有偶,紫薇镇尖峰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更凸显了(le)费用(fèiyòng)杠杆的调节价值。当何某在施工中意外身亡后,其(qí)家属与包工头(bāogōngtóu)戴某、房主田某因80余万元(wànyuán)赔偿款争执不下。合水法庭介入后,法官首先向三方(sānfāng)释明:若调解不成进入诉讼,仅案件受理费就需数千元,且判决后可能因执行难导致“赢了官司拿不到(búdào)钱”。结合双方实际履行能力,法庭联合综治中心、司法所、村委会开展“上门调解”,经过一天一夜的协商,最终达成40万元赔偿协议。“省下(shěngxià)的诉讼费够给孩子交好几年学费了。”何某家属拿到赔偿款时眼眶泛红。
法治建设既(jì)要抓末端治已病,又要抓前端治未病。两起案例的高效化解,源于合水法庭“上门(shàngmén)调解+多方参与+协调联动”的方式,两起案件分别调动多个(duōgè)基层治理(zhìlǐ)单元参与,形成“1+N”解纷合力,为(wèi)当事人上门提供司法服务,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、职能作用,通过法官(fǎguān)“走出去”的方式开展就地先行调解工作,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,又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。
“诉讼费用不仅(bùjǐn)是经济杠杆,更是(gèngshì)引导社会治理的风向标。”合水法庭负责人代方莉说。
“就像幼儿园纠纷中的校车司机,原本(yuánběn)可能因讨薪(yīntǎoxīn)采取极端行为,诉前调解让他在合法(héfǎ)渠道(qúdào)中看到希望。”参与调解的合水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深有感触。这种将矛盾吸附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(méngyá)的治理效能,正是对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最好诠释。
这两起诉前调解零费用的具象化成果,通过诉讼费用(sùsòngfèiyòng)杠杆的灵活运用,让(ràng)可能激化(jīhuà)的矛盾在(zài)先行调解阶段就得以妥善化解。这背后,正是基层(jīcéng)法庭运用诉讼费用杠杆撬动诉源治理的生动注脚。如今,越来越多的群众正从“习惯打官司”转变为“愿意(yuànyì)找调解”,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力量,为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注入了司法创新动能。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(xīnwénjìzhě) 蔡茜
“真没想到没花一分钱诉讼费,拖欠的工资就拿到手了!”此前,合水(héshuǐ)镇某幼儿园教师看着(kànzhe)手机到账信息感慨道。这起(zhèqǐ)涉及严某、任某等20人的幼儿园合同纠纷(jiūfēn)案,曾因办园经营权多次转让、累计拖欠76156元工资及材料款,引发网络舆情和矛盾纠纷。合水法庭受理材料后,第一时间启动“先行调解”机制,发挥诉讼费用杠杆作用,联合(liánhé)镇党委(zhèndǎngwěi)、综治中心、学区办等多方(duōfāng)力量现场调解。法官(fǎguān)向当事人(dāngshìrén)算清“成本账”:若进入诉讼程序,不仅需预交案件受理费,还可能(kěnéng)因庭审周期长导致权益兑现延迟;而先行调解不仅零费用,还能通过司法确认快速固化协议效力。最终,经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。为了实质性化解该起矛盾纠纷,后经法庭督促,各方当事人于10日内全部履行(lǚxíng)完毕各自义务。
无独有偶,紫薇镇尖峰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更凸显了(le)费用(fèiyòng)杠杆的调节价值。当何某在施工中意外身亡后,其(qí)家属与包工头(bāogōngtóu)戴某、房主田某因80余万元(wànyuán)赔偿款争执不下。合水法庭介入后,法官首先向三方(sānfāng)释明:若调解不成进入诉讼,仅案件受理费就需数千元,且判决后可能因执行难导致“赢了官司拿不到(búdào)钱”。结合双方实际履行能力,法庭联合综治中心、司法所、村委会开展“上门调解”,经过一天一夜的协商,最终达成40万元赔偿协议。“省下(shěngxià)的诉讼费够给孩子交好几年学费了。”何某家属拿到赔偿款时眼眶泛红。
法治建设既(jì)要抓末端治已病,又要抓前端治未病。两起案例的高效化解,源于合水法庭“上门(shàngmén)调解+多方参与+协调联动”的方式,两起案件分别调动多个(duōgè)基层治理(zhìlǐ)单元参与,形成“1+N”解纷合力,为(wèi)当事人上门提供司法服务,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、职能作用,通过法官(fǎguān)“走出去”的方式开展就地先行调解工作,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,又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。
“诉讼费用不仅(bùjǐn)是经济杠杆,更是(gèngshì)引导社会治理的风向标。”合水法庭负责人代方莉说。
“就像幼儿园纠纷中的校车司机,原本(yuánběn)可能因讨薪(yīntǎoxīn)采取极端行为,诉前调解让他在合法(héfǎ)渠道(qúdào)中看到希望。”参与调解的合水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深有感触。这种将矛盾吸附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(méngyá)的治理效能,正是对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最好诠释。
这两起诉前调解零费用的具象化成果,通过诉讼费用(sùsòngfèiyòng)杠杆的灵活运用,让(ràng)可能激化(jīhuà)的矛盾在(zài)先行调解阶段就得以妥善化解。这背后,正是基层(jīcéng)法庭运用诉讼费用杠杆撬动诉源治理的生动注脚。如今,越来越多的群众正从“习惯打官司”转变为“愿意(yuànyì)找调解”,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力量,为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注入了司法创新动能。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(xīnwénjìzhě) 蔡茜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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